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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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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1.考生凭专业合格证在当地招生办公室填报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艺术类专业志愿,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2.吉林省、山东省:专业课考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者,音乐学专业考生达到入我校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辽宁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考试合格者,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数学成绩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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