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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浙江传媒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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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传媒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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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院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学院调档比例一般按1:1.1。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主要依据,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同时参考相关科目。

4、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0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录取时可根据当年的高考情况进行上下浮动。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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