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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燕山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燕山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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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燕山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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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校考专业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组织统考的,考生的统考成绩应合格。若考生所在省未组织统考的,对考生的统考成绩不做要求。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本科相应批次合格标准。

3.北京市艺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理工大学发放的校考专业合格证方能报考我校。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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