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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哈尔滨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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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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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美术类专业,我校将从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为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课总分含数学,下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00*6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40%

2、音乐表演、绘画(书法)专业,我校将从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投档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将从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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