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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玉溪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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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玉溪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办法:在考生政审合格,符合生源所在省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前提下,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优先保证第一专业,第二以后专业按平行顺序参考录取。

3、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外语成绩要求:笔试、口试成绩60分以上。

4、男女生比例不限。

5、我院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由我院单独发放专业考试通知单,专业成绩仅限于我院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它院校。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各地州招办及中国教育网云南站、玉溪师院校园网查询。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监察部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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