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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佳木斯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佳木斯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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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佳木斯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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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音乐表演及绘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黑龙江省非师范类艺术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学前教育专业考生专业测试合格后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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