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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广西民族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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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民族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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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录取规则:

1.广西考生:有专业联考合格证和达到文化考试分数线。

2.区外考生:我校只录取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同时,有联考的省(市)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市)联考专业合格证。

3.在文化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原则上以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即按考生所在省份专业测试排名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部分专业基本要求:

1.艺术设计专业:无色盲、色弱、夜盲。

2.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色盲、色弱,普通话标准。考虑一定的男女比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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