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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东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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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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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江苏省考生持由省考试院统一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户口所属浙江、山东、湖南、湖北、江西、福建的考生同时持户口所属地省统一专业考试的合格证书和由我校发放的专业成绩合格证书,至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在考生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考试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为省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为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未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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