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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徐州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书法方向)


时间:2008-03-01 来源: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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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徐州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书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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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对考试合格的考生发给徐州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考试成绩单1月30日之前按考生提供的地址寄发),取得合格证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

2.学校将按教育部及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根据文化及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方案详见《徐州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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