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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8-03-01 来源: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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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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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考生的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在高考结束后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获得省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专业考试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学院在北京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设置考点,只接受北京考生报名考试。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北京考生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

学院同时认可2008年在北京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发放的美术类、艺术设计类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北京考生在取得这些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后,需于2008年5月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登记与确认,然后才可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

在京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4、在省级招办不统一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京外省份(如:山东省),学院认可2008年在当地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第一、第二批次本科院校发放的美术类、艺术设计类或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京外考生在取得在这些合格证书后,需于2008年5月31日前将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专业考试合格证复印件一并提交学院招生办公室登记与确认(现场或来函均可,请注明毕业中学、有效联系电话),然后方可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艺术类)志愿。

在这些省份录取时,学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5、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录取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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