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3-01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7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也可进入 山东艺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山东艺术学院2007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和文艺方针,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和艺术师资。
二、招生条件和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符合专业体检要求的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等学校、中专、技工学校和中学的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毕业生;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到一年的学生;上一年因高考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和入学资格的学生;外省考生仅限报考表演(含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音乐表演(戏曲表演)专业。省外招生地区详见“专业考试表”。
三、报 名
考生按下列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院履行专业报名手续。我院各专业报名均在文东校区报名。
四、考 试(分专业和文化两次考试)
1.专业考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当地核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及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其所报考专业规定科目(详见“专业考试表”)的考试。
2.考生持我院《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书》,去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3+X+1文史类统一考试(数学成绩计入总分)。艺术设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美术学专业文理兼收(详见“专业考试表”),理科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3+X+1理工农医类统一考试 (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凡“专业考试表”中不注明“文、理”的均只招收文科考生。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学生入校后只能进入英语教学班学习,请考生斟酌。
五、录 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本院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表演(中澳班)、艺术设计(中澳班)、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澳班)、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美术学(美术批评)、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中韩班)、艺术设计学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美术学(造型类)、美术学(书法)、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广告学、摄影、动画]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并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结合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六、其它几项规定
1.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单位。
2.报考期间,考生的路费、食宿自理。绘画颜料自备。音乐类各专业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试所需物品自备。
3.专业考试期间,某些专业必须参加我院保健科的专业体检。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文化考试的资格 (届时公布需查体专业)。
4. 依照鲁价费发[2005]84号、鲁教财函(2005)3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5年收取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见专业考试表),住宿费标准文东校区按500元,长清校区按1200元收取。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07年新规定。
七、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招生事项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属山东艺术学院非独立设置的一个教学单位,2007年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装潢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文化事业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美术(油画)、表演艺术(模特表演)七个专业招生。该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习成绩合格者将获得山东艺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专科毕业后可分别申请到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等国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插班攻读学士学位。在我院学习期间,依照鲁价费发[2004]181号文件规定,仍执行2004年收取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每生每年需交纳学费(见专业考试表)、住宿费标准文东校区按500元,长清校区按1200元收取。以上收费若有变动,执行山东省物价局2007年新规定。国家对中外合作性质的二级学院不拨经费,学生入学不能欠交学费,考生应视本人家庭经济能力,慎重选择报考。
八、山东艺术学院“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项目说明
我院今年第三年招收“2+2”制双学士学位本科生。该项目是我院与国外友好校际关系大学(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韩国又松大学)共同举办的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学生交流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我院与澳大利亚格利菲斯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和音乐表演【演唱、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钢琴)专业】,以上四个专业均为我院“2+2”双学士学位(中澳班)本科设置。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第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英语达到澳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澳进入澳方大学二年级攻读学士学位(澳方大学本科学制是三年)。在完成澳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澳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然后返回我院完成我院规定的毕业实习、展览、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我院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后,必须达到“雅思”考试5分成绩,达到赴澳洲学习的英语要求,如未达标,需休学一年学习英语,山东艺术学院保留其学籍,澳方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如果一年后仍没有达到“雅思”5分成绩,将以专科学历毕业。“雅思”5分是向澳方申请的最低标准,“雅思”6分才能进入正式课程的学习。学生抵澳后,“雅思”成绩未达到6分的学生,需要先强化学习英语十周到二十周,待达到“雅思”6分成绩后方可进入正式课程。
2、我院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交流项目的专业是艺术设计,该专业为我院“2+2”双学士学位本科设置(中韩班)。学生进入该项目后,第一、二学年须修完我院规定的学分,在韩国语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标准后,保留我院学籍,可申请赴韩进入韩方大学三年级攻读学士学位(韩方大学本科学制是四年)。在完成韩方大学规定的二年学分后,可获得韩方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然后返回我院完成规定的毕业实习和展览、论文答辩后,可获得我院颁发的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在校完成四学期(二年)课程学习后,如果不能按照计划赴韩国学习,将以专科学历毕业。注:赴韩国学习没有韩语的最低标准要求,但进入正式课程有韩语的最低要求。
注:1、学生在第一、二学年必须修完我院专业课学分,如公共课学分未能修完,可在完成国外大学的学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回我院继续学习一年,在完成必修的所有学分后,达到我院本科毕业生要求,还可获得我院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2、我院将为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增设英语和韩国语的相关课程。
3、参加该项目的学生须遵守我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手续。
4、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在山东艺术学院学习期间每生每年学费与相关专业相同。在国外大学学习时,按澳方和韩方大学的即时学费交纳。(澳方大学现时学费艺术设计和媒体制作约为人民币9万元;音乐表演约为人民币11万元;韩方大学的现时学费约为人民币3.5-4万元,因汇率的波动和其他因素,学费每年都有小幅变动。完成该项目全程学习费用较大,考生需根据家庭经济能力慎报。)
注:1、以上公布的2007年各专业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2007年省计委、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已全面启用。
3、艺术类各专业学费较高,希望考生视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4、在校专科各专业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均可参加校内“2+2”学分互认专升本。
山东艺术学院文东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6563919 网址:http://www.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
电话:0531—86563919 网址:http://www.sdca.edu.cn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电话:0531—86423253、86423263、86567335
邮政编码:250014 网址:http://www.sdca.edu.cn
(2007年招生简章一律不函索,谢谢合作!)
二○○七年一月
附特别提示---各位考生请注意:
根据我院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现将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印发的2007年招生简章中艺术设计(中韩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80分改为:艺术设计(中韩班)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考生英语成绩不受限。
山东艺术学院概况
山东艺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她根植于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之土壤,继承了中华民族优秀艺术传统之精髓。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全国同类院校中学科门类最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的学院之一。学院现占地1400余亩,其中长清校区1200亩。
学院目前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及成人教育、职业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等教学单位。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现有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16个,同时音乐学、美术学、艺术学、艺术设计学、戏剧戏曲学、舞蹈学、电影学、广播电视学八个学科招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三个学科招收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MFA)。另有成人、高职教育、外国留学生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形成了多层次的办学结构。今年新增试招生中外合作本科项目(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中外合作专科项目(影视动画)。美术学、艺术学为省级重点学科,文化产业为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各类在校生达9200余人,其中普通本、专科生7012人。现有专职教师近50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约占39%,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省级拔尖人才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30余人。学院曾培养出大批优秀的歌唱家、节目主持人、表演艺术家、美术理论家、画家等,为国家输送了大批艺术人才。
学院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引下,加快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向着建设高水平综合性艺术大学的宏伟目标迈进。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作为山东艺术学院的主干院系之一,学科专业齐全,为国家硕士学位授予点。该院已形成了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现有教授11名,副教授1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6名,博士学位教师4名,硕士学位教师19名,师资队伍阵容强大、人才济济,培养出了彭丽媛等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歌唱家、演奏家、作曲家、音乐学家及大批优秀的音乐艺术人才。现设有: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三个本科专业的8个方向[演唱、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作曲、电子音乐、音乐学、钢琴调律]。近年来音乐学院师生在全国各类创作、演出比赛中屡屡获奖,科研成果显著。以学生为主的青年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合唱团、管乐团、室内乐团以及吹打乐、小提琴齐奏、弦乐四重奏、二胡齐奏、女声小合唱等节目形式,经常参加国内外演出与交流。电话:0531-86423680。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是山东艺术学院的一个主干学科,学科整合后包括8个系,1个基础部,5个研究所,共设有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学(师范类)四个本科专业的十个方向(含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与公共艺术、电脑绘画、综合绘画、雕塑、美术教育、书法、美术批评)。本学科“八五”期间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十五”期间被评为山东高校强化建设重点学科;1999年建立硕士生授予点,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美术学院现有教授15人,副教授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4人,其中省级拔尖人才1人,省级中青年学术带头人3人。学院有深厚的学科基础、优良的教学传统,本学科的油画专业方向曾获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版画专业方向曾获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美术专业师生的创作作品在国家级、全国性及国际展览中取得显著成绩,为世人所瞩目。近些年来,科研也取得丰硕成果。近半个世纪来,美术学院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艺术人才,这些人已成为全省各地的艺术骨干。电话:0531-86522048。
戏剧学院
戏剧学院主要培养戏剧、影视艺术和播音主持的专业人才。现设有表演、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美设计、绘景、服装)五个本科专业的7个方向,形成了系统、完整的专业体系。本学院有表导演教研室、语言艺术教研室、戏剧影视文学教研室、基础课教研室、舞美设计教研室、设计基础教研室6个教研室,教授、副教授15人,讲师15人。经过四十多年的建设,戏剧学院已基本形成专业设置合理、师资力量充实、基础训练扎实、教学质量优良、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设备齐全、教学效果突出的局面。多年来该学院培养出倪萍、陈瑾、徐少华、王绘春、苏岩等许多知名度较高的表演艺术人才。由我院师生创作排演的戏剧影视作品,曾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部级奖励。许多学生的毕业创作,受到专业学者和兄弟院校的好评。电话:0531-86423623。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学院现设有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应用作曲与音响导演)二个本科专业方向。该院的二级学科音乐学为国家硕士学位授予点,省级重点学科,该学院现有一个省级精品课程,一个院级精品课程,教授6人,副教授14人,省级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2人,硕士生导师10人。本专业主要学习音乐教育方面的知识、理论和音乐实践技能,培养能够在高等和中等院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高质量的音乐教育本科教学一直是该院的优势和特色。近年来该学院围绕着以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思想为先导,以拓宽专业口径,优化课程设置,改革课程体系为手段,进行了一系列教学改革。全院教师承担多项省级高层次科研项目。共完成论著、论文百余项,其中80%在省部级艺术教育优秀成果论文评奖中获奖励。师生在全国、全省各类音乐表演比赛中获奖达200人次以上,多次参加省内外重大演出及交流活动。该学院注重教学研究,加强艺术实践,注重“精品意识”,鼓励“群体攻关”,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深化教学。电话:0531-86423624。
设计学院
设计学院的前身是美术设计系,始建于1983年,是国内较早设立艺术设计专业的少数院校之一,2004年12月正式改为设计学院。设计学院以培养学生“一专多能”和创造能力为己任,以培养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国家文化与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等专业设计人才为目标,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建设,为社会培养了上千名专业人才,其中有很多毕业生已经成为电视台、报纸、杂志等新闻单位、出版行业、广告行业、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以及省内外各相关院校的艺术设计中坚力量,其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获得了各类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设计学院现设有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广告学、摄影、动画五个专业。其中艺术设计专业设有装潢设计、书籍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景观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陶瓷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数字多媒体艺术9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学专业设有设计管理专业方向,广告学专业设有广告设计、影视广告和广告策划与管理3个专业方向,摄影专业设有广告摄影、传媒摄影、人文地理、影视摄影4个专业方向,动画专业设有动画设计、游戏设计2个专业方向。2003年获得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资格,2004年开始招收设计艺术学硕士研究生,并获得授予设计艺术学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资格,2005年成为中国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首批试点单位。设计学院现有教职工51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2人,博士及在读博士学位4人,硕士16人,在读硕士学位4人,拥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职教师的42.5%,博士研究生导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3人。2006年,设计学院搬入长清新校区后,在教学环境和教学硬件设施方面得到了全面更新,建成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木工工艺、金属工艺、模型制作、印刷工艺、陶艺、数字艺术、影像艺术等多个专业实验室,以充足的教学环境条件和先进的教学设施提高设计学院的综合教学水平。电话:0531-86522056。
艺术文化学院
艺术文化学院是具有综合与多元学科特色的教学实体,现有教授9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7人,其中博士后1人,在读博士生7人。该院设有美术学、公共事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四个本科专业,以及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学、影视学、美术传播等专业方向,同时设有艺术学、美术学(美术史论)、广播电视艺术学、电影学硕士研究生点,现有在校本科生与研究生1200余人,有14位教师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该院遵循艺术教育的客观规律和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当代趋势,始终重视艺术学及其内部分支学科的深入研究,以及艺术学与其他相邻学科的交叉性探索,坚持建设跨学科的新型专业和培养复合型人才,在教学与科研中取得多方面收获。2000年,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被评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其教学成果《文化艺术管理的学科设置与教学探索》获得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近年来该院还获得山东省精品课程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一等奖2项,其他省级奖20余项。2006年,该院艺术学学科被评为山东省省级重点学科,文化产业被评为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2006年,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专业被评为山东省特色专业。电话:0531-86522060。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现设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中专教育三个教学层次。中专设有中国舞表演专业;本科设表演(舞蹈)、舞蹈编导、舞蹈学3个专业。研究生教育设舞蹈编导理论与实践、舞蹈科学训练理论与实践、舞蹈创作与研究、舞蹈写作与批评4个研究方向。共有教职工53人,专业教师40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人,讲师20人。教师大都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中央民族大学等名校,师资精强。目前共有在校生400余人,已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办学格局。舞蹈学院立足高起点,着眼长远建设,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强大的发展后劲。旨在逐步建成具有高素质管理队伍、高水平教师队伍,使教学管理运转灵活、高效有序;学术科研引领新时代,把握前沿;艺术实践根植传统、着力创新的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将成为山东省专业设置全面、结构合理、具有高教育质量和高办学效益的省内舞蹈教学中心、舞蹈创作中心、舞蹈科研中心和舞蹈信息中心。电话:0531-86522071。
戏曲学院
戏曲学院现设有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中专教育三个层次,包括音乐表演(京剧表演、吕剧表演、戏曲音乐伴奏、中国乐器演奏)、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音乐学(戏曲作曲)3个本科专业的6个方向,并在戏剧戏曲学(戏曲表演艺术研究、中国戏曲史、戏曲音韵学)、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方向上开设了研究生教育。现有在编教师39人,其中教授1名,副教授11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名,硕士学位教师11名,在巩固现有专业建设的同时,抓住机遇,以最快的发展步伐,逐步形成集戏曲表演艺术、戏曲音乐伴奏、戏曲作曲、戏曲容装、戏曲学于一体的戏曲人才培养、戏曲创作和戏曲理论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全面培养戏曲艺术人才、实现戏曲艺术的继承与创新作出新的贡献。电话:0531-86423597。
职业教育学院
职业教育学院,面向全省招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主持与播音、表演艺术、文化事业管理、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等专业的普通专科学生,两年毕业后可以专升本,本科成绩合格者可授予学士学位。职业学院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在教学上,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注重艺术教育与艺术实践的结合,抓住各种时机组织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了专业水平,保证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多年来,学生参加了各种艺术比赛活动,取得了多种奖项。各专业毕业生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一批知名的艺术人才。电话:0531-86567508、86522069、86567399。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国际创意设计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及国际创意设计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由我院与俄罗斯和新加坡有关教育机构合作举办的隶属我院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现设有美术(油画)、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人物形象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文化事业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表演艺术(模特表演)等七个专业,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国际艺术交流学院现有在校生480余人,国际创意设计学院现有在校生170人。该院除聘请校内外教师教学,还聘请俄罗斯、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等国专家、教授来院教学。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设计)专业是与俄罗斯沃罗涅日建筑大学合作,专业课由该校所派专业教师前来任教。文化事业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和影视多媒体技术(媒体制作)专业是该院与山东艺术学院在韩国和澳大利亚校际关系大学合作举办。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专业是该院与山东艺术学院在韩国友好校际关系合作举办。外语课为主课并同时开设韩国语和英语两门外语是文化事业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的特色。学生按国家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并考试合格,由山东艺术学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赴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新加坡等国与山东艺术学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大学继续学习两年,学习期满并考试合格可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其中新加坡是学习一年并获得高级大专证书)。电话:0531-86567335、86423253、8642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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