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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扬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时间:2007-03-01 来源:扬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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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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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扬州大学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古城扬州市市区,是一所办学规模较大,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现下设27个学院,92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作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8个博士点、129个硕士点、一个博士专业学位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点;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1个部、省级重点学科,8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研究院,81个科学研究机构,37个教学实验中心。学校目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900多项,全校年科技经费1亿多元。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2000余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440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16000多人。全校有教职工4100余人,其中有高级职称者1000多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我校艺术学院地处国家级风景区瘦西湖畔,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是艺术深造的理想之地。艺术学院是教育部高师艺术教育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学院现有一个美术学硕士点和一个艺术教育方向硕士点,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四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及成人高等教育学生1500多人,教职工73人,其中正、副教授15人,教师中具有博、硕士学位20余人。学院拥有多媒体工作室、电脑图形设计室、电钢琴教室、电脑作曲工作室及陶艺、版画等多个实验室。艺术学院率先在全国实行音乐、美术双学科主辅修教学改革,其培养综合性艺术人才的办学特色在全国颇具影响,学院教育改革实践获得教育部世界银行贷款“师范教育发展”项目优秀成果一等奖,2000年被教育部表彰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为表彰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江苏省政府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孝兼奖学金;姚兆明艺术教育奖学金和亨利求艺奖、助学金。

我校艺术类专业2007年招生安排如下:

一、招生计划

音 乐 学 50名 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招生

美 术 学 50名 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招生

艺术设计 100名 面向江苏、山东、湖南、湖北、河南、浙江招生

二、专业考试、报名

类别 省份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音 乐 类 湖北 湖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1月17-18日 1月19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3月13-14日 3月15日
河南 郑州第24中学 2月5-6日 2月7日
山东 潍坊市招办 3月4-5日 3月6日
美术 类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 1月16-17日 1月19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3月14-15日 3月16日
河南 郑州第24中学 2月5-6日 2月7日
山东 潍坊市招办 3月4-5日 3月6日
浙江 杭州师范学院 3月10-11日 3月12日

注:江苏省的考生统一参加由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加试。

1、报名时应办理手续

(1)交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明。

(2)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考试证上相关信息,提供1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缴纳报名费、考试费150元。

(4)领取《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证》。

2、专业考试科目

音乐类 (1)视唱练耳(试题中任选其中一套)(满分150分)

(2)专业主修(声乐、器乐、舞蹈其中一项)(满分250分)

美术类 (1)素描(4开画纸,静物默写)(满分200分)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满分200分)

3、考生食宿自理,自备画具、乐器、用具。

4、我校只招收文科类考生。

5、考生须持报考我校的《扬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考试证》及《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我校于4月15日前寄发《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成绩,考生亦可根据自己专业考试考试证号在扬州大学校园网上查询自己的成绩,网址:www.yzu.edu.cn。专业考试成绩不查卷。

三、文化考试

考生按所在省份招办公布的《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报名及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四、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所在省有专业统考要求的,须成绩合格),方可报考我校。由于我校多年来艺术类专业一直招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热忱欢迎艺术类考生填报我校第一志愿。

五、录取原则

(1)音乐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各省音乐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文化达各省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文化与专业相加后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六、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联系人: 顾国华 徐建洪

电话:0514—7991290 7972226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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