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3-01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7年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四川美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
1.除美术学(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艺术设计学(设计史论、设计策划与管理)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外,我院其他专业招生均实行文理兼收。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所填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美术类专业、设计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排名,择优录取。
(2)其他类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美术专业统考的,必须参加本省统考,同时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须获得省统考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参加我院录取。
4.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起高考数学成绩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时间 | 试卷画幅 | 考试用具 |
美术类 | 色彩 | 静物 | 3小时 | 8开 | 水粉或水彩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3小时 | 4开 | 铅笔或炭笔 | |
构图基础 | 1小时 | 8开 | 铅笔或炭笔 | ||
设计类 | 素描 | 人物头像写生 | 3小时 | 4开 | 铅笔或炭笔 |
色彩 | 静物 | 2小时 | 8开 | 水粉或水彩 | |
设计基础 | 2小时 | 8开 | 水粉或水彩、制图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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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