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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重庆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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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重庆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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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成绩划线、通知和录取:

1、除重庆以外其它省的专业成绩合格线由重庆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和相关规定合理划定,合格考生由学校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上网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热点查询)。重庆考生的成绩合格线由重庆市统一划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凡达到本科合格线(文考线和专业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

2、录取办法: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划定的文考控制线(若本省举行了专业联考的,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专业成绩总分×60% +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 40%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尖子生优先录取原则:对各省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控制分数线者,在各省招生政策许可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成绩予以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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