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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广西艺术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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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广西艺术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广西艺术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

1.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通过生源省艺术专业统考。

2. 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考专业主科、英语(50分)等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平衡,择优录取。如个别专业因英语成绩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可适当降低(5分一挡)。

3.音乐学、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美术学(美术史论)专业(方向)的录取:从艺术类考生和文史类(二本线上)的考生录取。

4.详细录取原则可登陆我院网站查看《广西艺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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