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3-01 来源:长春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7年长春师范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长春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原则:
音乐学、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戏剧影视文学等六个专业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线内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计划数的1:1.5投档。投档后,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和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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