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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7-03-01 来源:辽宁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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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辽宁科技学院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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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一)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的考生。

(二) 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综合分排序录取。

(三) 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文化课分数×30%+专业课总分。

(四)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 录取时外语单科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语种不限。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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