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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海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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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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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海南省考生认可本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均以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 、入学待遇按国家统一规定。

3 、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新生专业复试,凡发现专业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复试不合格且复试的专业水平严重达不到高考入学专业水平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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