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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华侨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华侨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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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华侨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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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美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不考虑单科成绩),以专业课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录取时考虑数学单科成绩。为了使生源的分布更为合理,某一省份的录取总数不得超过30名,专业成绩前10名的考生可不占该省的计划总数。录取结果经省市招生办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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