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6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6年兰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兰州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06年兰州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兰州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录取规则:

文化课分数按照生源省区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课(术科)分数按照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区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课上线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