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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中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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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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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 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发放;

3. 须参加本省联考的省份,在本省联考成绩合格后,按我校录取原则参加录取;

4 在专业课成绩达合格的情况下(有我校颁发的合格证书),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6. 新生报到时需凭专业合格证、文化课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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