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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燕山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燕山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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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燕山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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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已获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文、理兼收。在录取时文史类及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均记入总分。

2.凡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河北省考生不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其报名和专业考试见《200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联合测试招生简章》。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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