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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北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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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华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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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且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不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的艺术专业课考试所取得的成绩。

2、文化课成绩一般应达到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艺术本科、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艺术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或专业课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名者,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的标准。教育部规定: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分。

3、我校按学校志愿顺序,依据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在报考专业内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4、英语成绩须达到一定标准。

5、我校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6、根据《辽宁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法(试行)》的相关精神,我校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统一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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