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06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2006年华中师范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高考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合格前提下,依据报考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各省专业前三名,在有关省级招生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文化成绩优先录取,原则上可降低文化分20分(原始分)。在专业合格考生中,文化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原则上可优先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