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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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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国人民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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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基本要求:

美术类专业: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同时单科要求外语70分(150分制)、语文85分(150分制)以上。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如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

2、绘画专业:

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前3名考生。其余考生,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6:4 的比例综合排队录取。

3、艺术设计专业:

符合录取基本要求,优先录取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前5名考生。其余考生,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5:5 的比例综合排队录取。

提醒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自2006年起,艺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记入高考总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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