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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北京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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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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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1.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占40%)和专业课(占60%)的考试成绩,结合政审和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对于报名人数过分集中的省市,我校将适当控制录取比例。

2.英语成绩须达到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英语成绩的平均分数线以上。

3.数学成绩不分文理均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4.录取时可根据考生专业成绩调整文理考生录取比例。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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