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03-01 来源:长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6年长春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也可进入 长春大学 招生大全(含历年招生简章、录取线、专业考题)
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由我校于4月30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书。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djwc.com。
2、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及我校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和专业复查,不符合条件或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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