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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东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东南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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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东南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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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我校对专业考试试卷进行统一评定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专业成绩入围者寄发准予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通知书。考生持此通知书至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分数线的情况下,经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按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分数相加成综合总分,择优录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发我校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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