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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时间:2006-03-01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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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北京林业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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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1、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速写×20%+素描×40%+色彩×40%

2、文化课成绩含数学,但文理单独划线录取。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其余科目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4、本科专业录取时分专业方向,考生在填写《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专业招生报名表》时必须选择专业方向和是否服从专业方向调剂。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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