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5-9 来源:沈阳市招考办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一是填报志愿时间向后推迟两天。今年为确保试题印制环节的绝对安全,对高考试题参考答案在高考结束后印制,使提案大的发放时间将向后推迟两天,为此,高考填报志愿时间调整为6月15日至23日。
二是二批本科院校不再设置服从
志愿。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和新生报到率,继2006年首次取消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院校"服从志愿"后,今年二批本科院校将不再设置服从志愿,即将平行参考志愿后的无条件服从志愿栏取消,并实行二次补报(二批本科志愿)、二次录取的办法。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将在相应批次录取结束后立即向社会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适当降低分数按考生志愿录取。这样,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四批高职专科均不设服从志愿栏,其具体补报志愿时间和办法,需要毕业生学校密切关注省、市招生部门的相关日程安排,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生补报志愿。
三是调整艺术类招生录取批次。为进一步提高艺术类考生的录取率,今年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分成A、B两段。A 段为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211工程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5所院校;B段为除A段院校外其他本科院校(专业)。
四是体优生实行全省统一测试认定。为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体优生资格的真实性,今年对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体育竞赛优胜者实行全省统一测试认定。目前,我市体育竞赛优胜者初审工作已经结束,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已经在沈阳日报上进行了公示。5月18日下午为我市考生统一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在沈阳体育学院-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联系电话89166657。各有关区、县(市)招考办和学校,要及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考生应持居民身份证和《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竞赛优胜者统一测试准考证》,测试费用在测试现场交纳。
五是扩大全省艺术类统考类别范围。在2006年全省实行美术类统考的基础上,今年我省美术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音乐舞蹈类专业都实行了全省统一考试。这项工作已经全部结束,考生成绩已在辽宁招生考试网上进行了公示。
六是调整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考生资格审核办法。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身份由省公安厅进行认定,并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双语生"考生身份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认定,并向省招考办提供名单。
2007年辽宁省普通高考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安排主要有十个方面:
1.关于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5月15日前结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生由学校负责,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或单位负责,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地填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属于不合格。
2.关于考生体检工作。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其中,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体检工作仍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体检时间由省另行通知。报考飞行类院校(专业)考生体检按其规定要求另行进行。
3.关于考生填报志愿工作。今年我省高考填报志愿时间仍为高考结束后成绩发布之前,其中工作时间6月15日至23日,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15日至20日。本专科院校志愿同时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文史类、理工类公布。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招生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或文史类招生的院校(专业)。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顺序分别为:提前录取--主要是军队、公安及航海类专业的本科、专科院校;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分A、B两段,先录A段,后B录段;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其中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分为A、B两段,A段先录取,B段后录取。市属本、专科院校不单设志愿栏,与相应的省属本专科院校同批录取。
艺术类本科批次同普通类提前批次同时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始前录取。体育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的前一批同时录取(即体育类第一批本科和普通类提前批次同时录取,以此类推)。
《考生志愿表》打印一式三份,考生本人签字后,一分装入考生只档案、一份考生留存、一份报市招考办带到录取现场。
4.关于考试和考试成绩发布工作。全国统考6月7至9日进行。我市共设69个考点,1639个考场。考试科目和分值不变,仍为 "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考试,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其中,艺术、体育专业不招未参加相应术科考试的考生。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不招收口试不合格考生,我市外语口试工作已经结束。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民族中学毕业生,报考用汉语授课的高等学校,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汉语文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才能录取。
考生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由各区、县(市)招考办负责发放到考生手中。
5.关于建立考生档案工作。考生须同时建立纸档案和电子档案。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附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体优表、军检表、公安表、公安现役表、诚信记录等材料。考生纸档案内容包括:除考生电子档案包括的内容外,还包括优先及降分录取类别的证明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和考生高中阶段档案。
高中毕业反向小综合会考成绩(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采集到高考报名信息内,作为高考档案的一项内容,录取时提供给高等学校。
考生纸档案不带至录取现场,考生被录取后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纸档案。
6.关于高等院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面向社会公开的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也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主要依据。高校一般在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请各毕业生学校注意提示考生用好章程。
7.关于照顾录取政策及考生资格审核问题。今年我省高考照顾录取政策没做调整,审核办法除上述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考生资格审核办法有所调整外,其他均没有变化。要按照省招考委下发的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规定的照顾政策项目(辽招考委字〔2007〕10号文件)和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求(辽招考委字〔2007〕13号文件)执行。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它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按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
考生资格审核和手续办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省招考委、教育厅、民政厅、侨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加分、降分照顾录取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的暂行规定》(辽招考委字〔2006〕11号)要求执行。各区、县(市)招考办和相关学校将严密程序,严格审核,严格按照省、市统一规定的办法、时限和要求,认真对照顾录取考生资格进行登记、审核,确保考生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各区、县(市)招考办须于5月19日前完成初审工作,市招考办将对所有加、降分照顾录取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8.关于定向招生问题。①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除贫困县定向招生计划外)面向全省招生,不指定行业、单位或局部地区生源范围招生。②考生自愿填报有关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志愿并按有关政策一旦被录取为定向生,在入学注册前要与高等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已经被定向录取的考生如拒签定向协议,将被取消入学资格。③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含贫困县定向招生和少数民族定向招生),在控制分数线上只择优录取第一院校志愿且有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招考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④少数民族定向招生,学校先按招生计划择优(不分民族)录满非定向招生部分,再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少数民族定向招生部分。
9.关于高师面试问题。报考师范院校考生仍按省制定的面试标准进行面试,应届考生由所在中学负责面试,往届考生由区、县(市)招考办组织安排。面试结果装入考生档案,面试不合格者师范院校不予录取。
10.关于澳门、香港高校招生问题。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5所高校可在我省招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5所高校招生实行单独招生,即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填报志愿与高考填报志愿的同一时间办理报名和填报志愿手续,也可直接向学校报名。学校单独组织办理录取手续。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经招生学校审核考试成绩、身体条件合格者,可以录取为本科生、预科生。香港12所高校可在我省招本科自费生。其中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报名、考试,并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等10所院校实行单独招生,不参加统一招生录取,7月7日前学校录取结束,经本人确认就读的不再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③省招考委对经院校统一录取的考生予以审批备案,招生学校负责寄发通知书。④考生在港、澳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⑤考生可自行与招生学校联系,沈阳招生考试网上可查询相关高校的联系方式。⑥学生获得上述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沈阳市2007年高考相关工作
沈阳市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做好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工作为宗旨,以"四个一流"为目标,以开展"考务年"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招生考试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努力打造公平招考、阳光招考、和谐招考、满意招考,为国家选拔人才、促进教育发展、构建和谐沈阳做出新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高考"平稳顺利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是高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二是各区、县(市)都要成立高考应急工作指挥部;三是全面落实考风考纪和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四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对考试组织得力,考试安全万无一失,考风考纪良好、无违纪舞弊案件发生,考试环境优化和谐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考试工作中高度负责、严格执行规定、维护考风考纪、工作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2.落实保密措施,严密监控防范,确保"高考"绝对安全
一是确保试卷的绝对安全和保密;二是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的绝对安全和保密;三是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人员人身的绝对安全,特别是集中考试或大型活动,务必保证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绝对安全;四是确保招生宣传的绝对安全;五是做好各类突发偶发事件的预案和演练工作;六是加强值班值宿巡逻工作和记录,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严格教育培训,科学规范管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
一是严格按要求做好各类涉考人员的选聘工作,坚决执行回避制度;二是认真做好各类涉考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做到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三是切实抓实抓细考务管理,确保考务工作规范、科学;四是全面应用好现代科技手段,如手柄式金属探测器、网上巡考系统、保密室联网监控联动报警系统、移动通讯信号屏蔽器,网上指挥系统等,全面做好考试管理工作,重点防范和打击集体舞弊案件;五是严抓考风考纪,特别要加强联络员、监察员、巡视员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者;六是加大诚信教育力度,确保收到实效;七是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实施公开公示制。八是做好外语听力考试设备调试检测维修工作。要做好培训工作,使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到熟练掌握外语听力考试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和偶发事件的处理,确保外语听力考试的正常进行。
4.开展双优活动,优化环境服务,确保"高考"和谐进行
继续开展好"双优"活动。一是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创造安静和谐的考试环境。各区、县(市)要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加强协调沟通,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净化考试环境。特别要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嫌利用高科技手段参与高考舞弊的人员、打击和防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团伙舞弊等严重违纪作弊行为。全面维护好考点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经营秩序,从根本上解决扰校、扰考问题。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助考助学服务。各区、县(市)、各有关部门和考点学校、毕业生学校都要尽一切可能和努力,为考生创造更为人性化的服务,把我市的高考真正办成人民满意的高考。(沈阳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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