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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1年高考12类考生为“特殊照顾考生”


时间:2010-11-12 来源:济南时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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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1年高考有12类考生将被划入享受照顾的范围。

8类考生高考中可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的照顾: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相关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4类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应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省、市、县三级公示,信息保留至2011年底,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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