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7 来源:高考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截至今年4月13日,我国境内共有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1218个,从以宁波诺丁汉大学为代表的“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模式”,到以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为代表的“中外合作二级学院模式”,再到以“集美大学—美国库克大学合作办学项目”为代表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模式”,我国的中外合作办学百家争鸣,当然,取得了大发展的同时,也颇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问题一】 “我属于留学生吗?”
侯女士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后在宁波诺丁汉大学攻读国际管理专业硕士,并在学期末赴英国学习一个月,获诺丁汉大学硕士学位后到北京就职。工作三年,侯女士迟迟无法落户北京。根据《公安部关于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通知》,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的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但,仅在英国学习过一个月的侯女士是否属于留学生?这个问题仍颇具争议。
【问题二】 “能招合作办学项目的毕业生吗?”
魏先生是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合资企业的中方负责人,谈及中外合作办学,魏先生的第一反应是“合作办学,怕是野鸡大学”。在他看来,国外的大学水平、质量参差不齐,与什么样的大学合作非常关键。他说,“咱们咋没见过哈佛、耶鲁搞过这种东西呢。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招不招毕业于合作办学项目的毕业生,始终困扰我,主要是他们的学历的真伪、他们受教育的质量实在是让人‘雾里看花’。”
【问题三】 “如何核实合作办学项目真伪?”
陈先生的女儿今年参加完高考,成绩不理想,他想选择中外合作办学让孩子直接出国。“看了不少中外合作办学的项目,校方的承诺都很诱人,但是心里就是没什么底,担心万一上当受骗搭上的可不光是金钱,还有孩子的前途。”更令陈先生担心的是,不太了解“办学许可证”、“项目批准书”这些专业术语的他,对于如何核实这些项目的真伪,根本不知从何入手。“希望国家相关部门替我们把好关,学生和家长才能大胆选择。”
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主要问题
根据某网站的调查,公众反映的有关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引进的教育资源良莠不齐;外聘教师资质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有效管理;招生管理不完善;有些中外合作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不高;学生认为高额学费交得不值;有家长反映不能取得外方学位,或者出国继续学习没有保证、承诺不能兑现,等等。
记者了解到,在教育部2004年公布的“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项目名单”中,外方合作学校只有为数不多在其所在国排名靠前,属于世界知名大学的更少,多是规模小、名气不大的学校,甚至还有一些不被所在国社会、专业认证机构认可的“文凭工厂”和“野鸡大学”混入我国,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声誉。还有一些“标签型”的合作办学项目也较为常见,即国内的高校只在文凭和证书的授予上同国外学校合作,并没有实质引进国外教材,国外高校仅派一两名老师过来,99%以上的课程都是中国老师授课。
此外,一些实际办学者反映,在合作办学过程中,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使得合作办学在公益性原则与营利性动机之间矛盾突出,导致办学成本难以“阳光核算”以及经济收益“隐性化”等问题,也成为制约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瓶颈。
有专家指出,当前,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相关政策和法规也逐步完善,但尚未形成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与市场运作机制协同作用下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并进行有效利用和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导致在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中出现很多问题。其中,外方合作院校资质参差不齐,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较少;缺乏宏观调控和引导,区域发展不平衡,学科和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重审批,轻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监管和评估体制不健全;高等教育的“公益性”与“盈利性”之间矛盾突出,合作办学的“公益性原则”难以充分体现;招生管理存在漏洞,学位认证制度不完善是最为突出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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