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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沈阳08高考报名提醒:各类考生报名点不同


时间:2007-12-14 来源:沈阳晚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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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现场

核心提示

沈阳市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19日至29日进行。12月13日,市招考办提醒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沈阳市应届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往届考生报名地点各不相同。参加过2008年高考艺术类报名的考生,本次不需再进行报名。外省考生不得在沈阳市报名,往届生不得按应届生报名,应届生不得按往届生报名,高中非应届生不允许报名。

报考少年班年龄不能超过15岁

报考军队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年龄须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的,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均须未婚。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学习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须持招生学校预选后发放的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到和平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报名。

各类考生报名地点不同

符合报考条件的沈阳市应届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集体报名,各区、县(市)招考办将采取“送考到校”,直接到学生所在学校为报名考生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其中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省范围内招生,学校所在地在沈阳市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且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及户籍在辽宁、学籍在沈阳的应届“双语考生”,可回户口所在地报名,也可在沈阳市报名。

往届考生,在外地就读的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

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的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沈阳市洪庆中学、新民高中分校、沈阳市崇文中学的应届毕业生,在于洪区招考办报名。朝鲜族用民族语言答卷的市内五区考生在皇姑区招考办报名,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在苏家屯区招考办报名。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和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和平区招考办报名。

长期在沈阳工作的外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沈阳市在外地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报名时需要带啥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请务必备齐:

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审核);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明(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籍证明或毕业生名册)。

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身份证明),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的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经考生本人签写的《200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报名时,现场签写。)

报考少年班的考生还须持有关院校发给的准考证或同意报考的证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还须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特困考生报名不花钱

市政府对参加2008年高考的应届特困考生继续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收报名考试费120元、电子摄像费12元,并在考试期间发放营养补助费50元。

报名参加2008年高考的沈阳市应届特困考生,在高考报名缴费时,持居民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城镇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其复印件,农村特困考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沈阳市农村特困户救济证》及其复印件),填写《沈阳市2008年高考特困考生情况登记表》,经学校初审,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审核确认后,现场免收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摄像费。营养补助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再行发放。(本报记者:李明欣/采写)

相关链接一

报考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报名时,请认真阅读《考生必读》,签写《200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现场使用计算机采集头像的考生还须缴纳计算机摄像费12元。2007年已经参加反向小综合会考的应届考生不用再进行计算机摄像;在外省(市)借读的沈阳市学生必须本人回沈阳参加报名、电子照相,并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签字;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等,须参加高考报名;符合体育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报考体育专业,报名时要填报本人参加体育考试的专项,专项将打印在《2008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以下简称《专业加试证》)上,确认签字后就不能改动了。体育类考生持《专业加试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户籍在我省、学籍在沈阳市的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回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在沈阳市报名考试将不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县考生的相应照顾录取政策。

报名期间,沈阳市招考办为方便考生监督,分别开设了投诉电话:22700719、22700616和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并在沈阳招生考试网上开设了“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设置专人处理投诉事宜。

相关链接二

沈阳市及各区、县(市)招考办地址及联系方式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公交线路 下车站点

沈阳市招考办 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 22700616 232、231 北六马路

和平区招考办 和平区南十二纬路9号 23260481 256、207、223 五经街

沈河区招考办 沈河区南通天街36号甲 24133522 227、223、273、274 小南街

大东区招考办 大东区白塔路156号 88570967 230、243、105、258 小津桥

皇姑区招考办 皇姑区乌江街25号 86275404 236、260、210、242 北行

铁西区招考办 铁西区保工南街33号 25441672 242、295、261 保工街八马路

苏家屯区招考办 苏家屯区雪柳街43号 89815861 327 火车站

东陵区招考办 东陵区文化东路73巷8号 24265320 224、250、276 出租汽车公司

沈北新区招考办 沈北新区金星街20号 89862727

于洪区招考办 于洪区沈大路8-9号 25347125 204、135 迎宾花园

辽中县招考办 辽中县政府路132号 87823307

康平县招考办 康平县康平镇西岭街 87344934

法库县招考办 法库县法库镇正阳街 87122974

新民市招考办 新民镇辽河南大街政府西路 8785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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