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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招艺考中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时间:2007-11-14 来源:湖北日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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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招办再次强调,艺术专业招生中院校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

录取时,院校的专业合格证只能本校使用,不能在院校之间打通使用;院校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些院校对湖北省没有组织联考的专业不进行校考,经湖北省招办同意后,这些高校可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

对在联考、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参照有关规定,由湖北省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Q吧)诚信电子档案。对校考组织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组织专业考试的资格,并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对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生院校,湖北省可以不接受该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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