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1-12 来源:扬州晚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统考全省分设6个考点,淮安市、扬州市、泰州市考生的考试地点在扬州大学。体育类专业统考设5个考点,宿迁市、扬州市、泰州市的考生在扬州大学参加专业统考。
艺术统考——音乐类
音乐类包括基本乐科、主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基本乐科包括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3项,满分为130分;主试科目考生在声乐或器乐中任选一项,主试科目满分为260分,加试科目为声乐或器乐,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满分为20分。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由考生选考。专业成绩满分为410分。
艺术统考——美术类
美术类考试包括素描和色彩。素描为4开画纸,包括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色彩为4开画纸,静物默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体育类统考
体育专业考试科目包括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三部分。
面试科目为检测考生身高、视力以及身体形态等。该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身体素质必考科目为坐体位前屈、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800米跑。坐体位前屈分值5分,其余三项每项分值25分。专业基本技术选考科目设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8项,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上述八项中自主选考一项,分值20分。
【温情提醒】
2008年1月20日前,由各市、区招生办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全省统考考生成绩单》。4月15日前,专业校考的招生院校应将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送发给考生本人;如考生在4月下旬未收到专业考试合格证或对成绩有疑问,须在5月底前向相关院校核实情况。省教育考试院汇总院校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后,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江苏招生网公示。
2008年5月10日前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向考生发放《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考生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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