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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出台高考考场偶发事件处置办法


时间:2008-6-3 来源:济南日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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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月2日讯(记者 张科)高考即将到来,为了确保我市普通高考的平稳实施,济南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今天公布。据了解,该预案将用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据了解,我市成立高考应急指挥机构同时成立,济南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等14个单位组成。发生高考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逐级上报。

高考突发事件分安全保密、考试组织实施、网络信息3类。对于试卷运送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负责试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招办报告;试卷在各级考试机构和考点保密室丢失,发现人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发生事件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考试应急处置小组等;答卷运送中出现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天气原因无法正常运送,答卷押运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招办报告,市招办报请公安、保密等部门协助,确保答卷安全。

考前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试卷或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区,有关部门根据市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报告作出决定;考试前或考试中,如果发现考生中出现疫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考试机构报告。考试前如果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情况征兆,或者考试中发现大规模舞弊情况,要立即向市招办报告。

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如果在互联网上发现与本次考试有关的“出售试题”、“试卷”、“答案”、“提供抢手”等有害信息,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及网址,立即向市公安局报告,予以删除,并进行查处。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在各种新闻媒体上发现有关泄密、大规模舞弊等报道,应立即向媒体所报道的事发地考试机构、考点、记者所在单位了解、核实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规定,一旦发生考试突发事件,要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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