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12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课考试,报名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16日至2月15日,考点为黑龙江东方学院(联系电话:0451-86655180,联系人:陈树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邮编:150086)。现将具体招生院校及报名考试时间公布如下,望广大考生周知并按时参加考试。
附件一: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信息一览表
附件二: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三: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音乐、表演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知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月10日
附件一: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信息一览表
附件二: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提前1~2天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下午16:30 (中午不休息)。
2.考生凭《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黑龙江省2007年艺术类统一考试合格证》(我省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除外)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凭《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
3.考生注意看清考场示意图,以免延误考试。
4.考场为每位考生提供一把学生椅,除考试用纸外考生自备其他所有考试用品: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等。考生不准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时间: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13:00开始。
5.考生须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15分钟凭专业课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考生方准交卷离开考场。
6.考生在答题前须首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并把准考证用图钉按在试卷(画纸)的右上角,以备监考核查。
7.考生不得携带草图、小样、照片,不得互换试卷或座位,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不得将画纸颠倒放置答卷。凡做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8.考生不得找人替考,如发现替考,将取消被替考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对替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9.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说话、交头接耳及做有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行为。要注意保持考场环境卫生,不得使用固画试剂,不得将色彩污染到桌面、地面等。
10.考生交卷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名,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并交卷。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及考点内逗留。
附件三: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音乐、表演类专业课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须提前1~2天报名。报名时间:上午8:30~下午16:30 (中午不休息)。
2.考生凭《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黑龙江省2007年艺术类统一考试合格证》(我省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专业除外)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凭《2007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准考证损坏、污涂视为无效。
3.考生注意看清考场示意图,注意考点所安排的声乐、器乐、乐理、视唱、表演等科目的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4. 除钢琴以外考生自备其他随身乐器、伴奏带(光盘)、伴奏人员及表演服装、道具等。考生不准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试时间:每天上午8:30开始。
5.考生须于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声乐、器乐、视唱、表演等科目考试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规定时间,按顺序到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参加考试。考试时,将准考证交考场工作人员。
6.笔试时,开考前15分钟凭专业课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将准考证放在答题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核查。考生在答题前须首先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7.考生在参加乐理、练耳等科目考试时,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凡做标记的试卷一律作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8.考生不得找人替考,如发现替考,将取消被替考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对替考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9.考生在考场内不准吸烟、说话、交头接耳及做有影响其他考生考试的行为;不准夹带、传抄资料或答案;不准偷看、抄袭或交换他人试卷。
10.考生在每科考试结束时,须在考场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以证明自己参加了该科考试。考试结束后不准在考场及考点内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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