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9-22 来源:华夏时报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7,新课程标准高考撩开面纱
——访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
□体现新课标教学倡导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体现学生个性化发展
□新大纲在新课标的范围内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注意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004年,山东、宁夏、广东、海南4省区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进入实验。时光荏苒,日月如梭。明年这4个省区的高三学生将作为新课程方案的第一批考生走进高考考场。近日,教育部2007年新课程高考大纲已经出台,4省区的新高考方案也陆续通过了教育部的评审。
随着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逐步推广,参加新课程改革的省区逐年增加,2005年新增江苏,2006年又增加了天津、浙江、福建、安徽和辽宁5个省市,到目前共有10个省市参加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涉及的考生大幅度增加。这次新课标高考大纲及4省区的高考方案的出台,不仅关系到4个省区明年的高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预示着今后新课标高考的走向。新课标高考怎样考,新课标高考方案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不仅实验区的考生、教师和家长十分关心,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共同关注。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应书增。
新课标高考大纲呈三大亮点
记者:在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下,教育部2007年新课标高考大纲已正式出台,比起现行的高考大纲,新大纲有哪些特点?
应书增:多样化、选择性和探究性,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是这一次高中新课程改革的亮点,而新的大纲在维护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尽可能反映新课标教学中倡导的这种多样性和选择性,体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做题目,现在新大纲增加了选考内容,在选考的范围内,考生有选择性,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新大纲的选考模块原则上对应新课标教学的选修模块,选考内容基本上在选修的范围内,但选修与选考并不是完全对应的,有些内容虽是选修,但我们认为很重要的话,也列入必考范围。例如,物理学中的力学、电学,是理科生具备完整的物理知识所必需的,是应该掌握的,尽管它们有可能是选修内容,但也将其列入必考范围。当然,现在还存在一些技术问题,比如,跨模块做题怎么办,选考题目做多了,分值如何计算,这些都是考试中应考虑的问题,应当在各省市的考试说明中解决。
其次,新大纲被规定在新课标的范围之内,而各省市的考试说明,以及考生选考的科目又在新大纲范围之内。打比方说,如果新课标是一个大圆的话,那么新大纲就是一个中圆,各省市的考试说明则是一个小圆,考生答题的范围要比小圆还小,因为他们只选几个少数的固定模块。新大纲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包罗新课标的方方面面,它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尽可能地减轻学校、学生的负担,可考可不考的内容不考。一句话,新大纲在新课标的范围内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第三,新大纲吸收了新课标的能力要求。新课标提倡探究性学习,新大纲在试题设计中注意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拿物理学科来讲,观察事物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于考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作为一个理科生,要创新,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发现问题。举一个例子:早晨、中午、傍晚看到的太阳的颜色是不一样的,早晨看到的太阳是红色的,中午看到的太阳则是白炽的,傍晚看到的太阳又是红色的,如果能够发现这些现象,进一步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不同,这样才具备探究的能力。新大纲更多地要求通过问题、实验得出结论,这样正体现出新大纲对考生能力的要求。还需要指出的是,新大纲的能力层次要求是最低的要求,具体到各省的考试说明的要求,可以在最低要求之上,更好地体现新课标的精神。
处理好新大纲与新课标关系
记者:从新课标高考大纲的特点可以看出,新大纲与新课标关系密切,那么如何把握、处理新大纲与新课标的关系呢?
应书增:新大纲与新课标教学虽然关系密切,但又有不同。从教学的角度看,新课标教学是针对全体学生的,而从高考的角度看,目前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录取率一般在60%左右,并且高校层次也有不同,因此,要求高考必须具有区分度。然而,德、体、美、劳等方面目前难以有客观统一的量化评价标准,高考成绩现在仍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标准。新课标教学是普适性的,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多样性和选择性,但考试要体现区分度,体现选拔性,因此这种大规模的考试在体现个性化和多样性上,有它的局限性,必须照顾大多数,很难顾及学生的个性特征,这是统一考试天然的缺陷。但统一考试也有优点,在同一考试的范围内是可以衡量的。今年在新大纲制定过程中,各部门配合很好,个性化教学与高考方案达成了一种妥协,整体上来说反映较好。
新大纲与新课标教学还有一个不同,中学教学有一个过程,即让学生从不知到知,从知之甚少到知之较多,进而举一反三。但考试可以不考虑这个过程,只看最终获取的知识及所掌握的能力,就如耕种,教学要管耕地、浇水、施肥、播种、除草,而考试仅管收割。因此,教学有充分的时间,比如语文教学,从小学一直到高中,但考试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或两个半小时,时间很短,题目有限,不能把所有的教学内容都考到,只能进行抽样,至于抽样是否合理是一个技术问题。
新课标教学改革实施成功与否的评价标准有很多方面,但高考是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新课标教学改革是否经得起高考的检验,是衡量其是否成功的重要方面。
四省区新方案正逐步实施
记者:山东、宁夏、广东、海南作为全国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首批实验区,2007年高考将迎来第一批新课程考生,到目前为止,4省区新高考方案进展情况如何?
应书增:2005年12月中旬,教育部召开专家论证会评审4省区的高考改革方案。教育部对4个新课程实验省区各自的高考新方案统一审核后,于2006年4月正式批复,2007年高考将按新方案实施。
广东省实行“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方案。“3”为语文、数学和外语。“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全部只考新课标的必修课内容,力求达到为考生减负的目的。“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任选一科。
山东实行“3+X+1”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和外语3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X”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报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文科综合的考试,报考理工农医类、理科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理科综合的考试。“1”指基本能力,内容涉及高中课程的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等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考生都参加基本能力考试。
海南实行“3+3+基础会考”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英语;另一“3”是指文科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考物理、化学、生物;“基础会考”,文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理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
宁夏实行“3+文综/理综”方案。“3”指语文、数学(分文科/理科)和外语3个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记者:广东新高考方案在考试内容上是否会重复,会不会加重考生的负担?
应书增:广东方案的出发点是为了避免考生偏科。否则文科考生有可能不选理科,理科考生可能不选文科,为了避免出现偏科现象,所以要在文科基础中体现出理科的知识,理科基础中体现文科知识。理科知识在现代社会是很重要的,没有理科知识是有缺陷的,作为文科考生也应该具备基本的理科知识。同样,对理科考生而言,文科知识照样不能忽视,实际上这些问题本应在中学阶段解决,但事实上是不行的,如果只考文科而不考理科,或只考理科不考文科,会造成大面积的偏科。因此,为了解决偏科问题,出现这种情况也是难免的。如果偏科问题在高中新课标教学中解决了,高考就可以不承担这么多的任务了。
记者:海南高考新方案,只是在基础会考中体现文理互补,而基础会考又是高中毕业的一种水平考试,这样会不会出现偏科?
应书增:应该不会出现。基础会考是海南省统一命题的,基础会考的考分按一定比例计入高考成绩总分,因此,还不至于出现偏科现象。偏科问题会涉及考试公平,如果学习的科目不一样,考生的起跑线就是不一致的,学习时间分配不一样,容易造成考试的不公平,所以在制度上要保证公平公正。
记者:我们看到,比起高中新课标教学中的大量的选修模块,4省区新高考方案中,具体到每张试卷,涉及到选修模块的比重较小,体现多样性、选择性的分值也不多,现在大概能占到多少?如果分值太少,考生是否会选择放弃选考内容?
应书增:以总分150分计,保守的说法会认为,现在选修的内容会占到15分左右,乐观的说法会认为,可以达到20或30分。这是一个很敏感的线,如果选修的内容分值太少,确实会使一些考生选择放弃学习选修内容。关键是平衡,多少分才能使其不放弃,必须把握分寸,但对大多数考生来说,既然学了,就不会放弃的,除非根本就不上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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