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2 来源:m四川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9年四川师范大学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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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①我校体育类各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参加的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试成绩为准。
②我校在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艺术类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均以考生参加的省(市)级统一考试的专业成绩为准。其余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我校单独举行的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或我校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艺术与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①我校在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艺术类招生的所有类别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i.美术类、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ii.其它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②湖北省美术类招生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③除四川省、重庆市、北京市和湖北省的前述专业类别外,其余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艺术类专业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为:
i.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ii.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iii.播音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80%+文化折算成绩×20%
iv.舞蹈表演类专业、舞蹈编导类专业、影视表演类专业、服装表演类专业、音乐剧表演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成绩×90%+文化折算成绩×10%
v.音乐学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类专业、理论作曲类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说明:
专业折算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总分×100
文化折算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总分×100
④我校体育类招生考生的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
i.体育教育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ii.社会体育
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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