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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


时间:2009-09-02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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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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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 美术学 艺术设计 体育教育
最高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最高分 最低分
吉林文   413 301 434 232 411 365
吉林理   397 258 382 263 390 289
湖北文              
湖北理           517 514
湖南文              
湖南理              
重庆文              
重庆理              
内蒙古文              
内蒙古理           386 377
辽宁文   386 258 365 336    
辽宁理           353 328
河南文   389 361 369 326    
河南理   326 314 353 328 452 353
四川文              
四川理              
黑龙江文              
黑龙江理              
河北文   363 360 361 359    
河北理           336 330
江苏普通   455 408 456 418    
浙江文   488 473 501 461    
浙江理   491 474 479 474    
福建文              
福建理           358 354
陕西文              
陕西理              
山西文              
山西理           388 341
江西文   304 200 288 202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09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本科第三批次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2.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承认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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