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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2008年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时间:2008-6-18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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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高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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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二○○八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08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凡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一、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以及尚美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本校美术、设计类专业(即: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在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二、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音乐学(音乐理论)、广播电视编导、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昆舞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公共事业管理(音乐艺术管理)、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以及音乐表演各专业方向,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尚美学院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使用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3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十、进档考生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

十一、若少数省份无一考生符合录取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录取一名文化最高分或专业相对优秀的第一志愿考生。

十二、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十三、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十四、优录政策:

1、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演唱、键盘乐器演奏、管弦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台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第1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文化分数线可在本专业原定分数线的基础上降低10分,对达线的考生,予以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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