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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高招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


时间:2007-6-27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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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07年高考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科类 批次 3+综合+1 3+综合
文科 第一批(本科) 465 /
第二批(本科) 424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280
理科 第一批(本科) 461 /
第二批(本科) 394 /
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 / 267

上海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详谈高校录取热点问题

上海市2006年高考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科类 批次 3+综合+1 3+综合
文科 第一批(本科) 490 /
第二批(本科) 450 /
第三批(高职高专) / 294
理科 第一批(本科) 466 /
第二批(本科) 412 /
第三批(高职高专) / 280

注:

1、第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需待第二批录取结束第二次志愿填报后才能划定公布。

2、公安高专面试、体能测试资格线在已填报公安高专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照公布招生计划的1:2划定,各校录取工作在面试、测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将上海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54

理科

236

二、社会体育、体育教育专业

 

本科(3+综合+1)

文科

297

理科

276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执行的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非社会体育、体育教育本科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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