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湖州师范学院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评分标准
时间:2006-3-11
来源: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艺术设计专业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1、色彩: 色调20%,冷暖40%,构图15%,塑造15%,其他10%
2、素描:比例动势30%,体积透视25%,结构空间15%,明暗线条15%,其他15%
注:评分按上述项目分档,总分按5分分档,最高95分,最低50分,其中95分——90分占总卷数的20%,89分——75分占总卷数的40%,74分——60分占总卷数的25%,59分以下占总卷数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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