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4-10 17:58:31 来源:西安交大招生办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05年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及艺术设计(书法)专业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已经结束,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发放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在210分以上(含210分)、单科不低于80分。
2. 艺术设计(书法)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发放原则: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在219分以上(含219分)、单科成绩书法临摹不低于100分、书法创作不低于90分。
以下调用的是西安交大招生办的网站,考生可直接进行查询。>备注:调用的校方服务器速度如果比较慢时,请稍等即可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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