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2起不同城市法院的起诉,目前多数都没有回音或是被驳回。”程如玲称,但在荆州中院下达的裁定书中,法院认为范某庆虐杀动物并传播视频的行为“违背善良风俗,关乎人性的道德底线和社会文明”。
12位动保者多地同时起诉虐猫者范某庆
本案代理律师程如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原告A女士是湖北荆州一流浪小动物保护站的公益人士。范某庆虐杀流浪猫事件发生后,“A女士认为范某庆此行为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了伤害,经过朋友推荐她找到了我们,希望在这件事上能有一些行动。”
基于此,A女士与全国不同城市的多位动物保护公益人士,对范某庆进行了起诉,案件均由程如玲和尚满庆两位律师代理。
程如玲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参照了此前国内相关的司法材料,“以其他的民事案由纠纷起诉,无法切入。”
律师:法院谴责虐猫行为 让我们很欣慰
一审法院认为,A女士提交范某庆身份信息不清晰,故被告主体不明确,裁定驳回起诉。湖北荆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除被告主体不明确外,李女士本人与被虐待的猫并无所有权、委托、照顾、看护等法律关系,亦不属于与本案虐猫并拍摄、贩卖视频的行为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因此A女士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程如玲称,“虽然最后还是驳回了我们的上诉请求,但是二审法官在裁定中,对虐待动物在网络上进行传播的行为做了一段价值判断,这让我们觉得比较欣慰。”
裁定书显示,荆州中院认为认为,虐猫并拍摄视频展现被虐待猫的痛苦,本质是缺乏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关乎人性的道德底线和社会文明。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应展现暴力、血腥、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内容信息,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社会性、广泛性的特点,以虐猫为乐甚至拍摄视频在社交软件贩卖的行为,会导致对社会现象具有不完全辨识能力的人产生错误误导,且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宗旨相违背,不利于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违背善良风俗,应被摒弃并制止。
程如玲说,目前12起上诉中,还有部分仍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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