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分数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需自考试成绩公布7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我校不再受理。复核只检查考生考试信息、本人信息、考试原始打分表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复核申请表》,将申请表手写签名后并附考生身份证,以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397669410@qq.com或19037863@qq.com。
特此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