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院从2017年开始取消小分限制,在文化分要求上采用相对分划线规则。
相对成绩划线方式:(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理)一批线×100)
2017年各专业相对分要求:
(一)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75分。
(二)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为80分。
(三)美术学、艺术学理论、建筑学专业录取控制线不低于生源所在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文化课分数线由专业合格考生按相对成绩排序产生。
录取办法:
(一)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造型艺术、中国画、书法学、实验艺术、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合格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各专业实际录取的专业名次由文化课相对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名次由前到后自然排序产生。按专业排名各专业最后名次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以文化课相对成绩排队录取。
(二)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专业名次排队录取。建筑学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人;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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