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3月22—25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通过传真向宜春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查分申请(无格式要求,请写明姓名、校考准考证号、考试专业、省份及成绩、联系电话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传真号:0795-3201962(自动接收)。3月26日我校组织复查,复查内容主要为答题漏批、漏改、合分以及录入差错。复查结果如有变动的,将于3月27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无误,不再另行通知。
校考合格分数线和分省分专业排名将于3月底或4月初公布,校考合格名单届时一并公示,请考生到时再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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