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师范)】专业合格名单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2018年3月27日。如对2018年艺术类校考专业成绩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和来访方式反映。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3720759,纪委监督电话:025-85891511(负责纪检监督)。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合格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其它
1.请合格考生仔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若有误,请于3月31日前致电025-83720759进行更正,以免影响合格数据上报。
2.艺术类专业有关录取方法等内容详见对应专业的2018年招生简章。
3.美术专业考试成绩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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