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将入选考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及有关省级招办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注:
1. 我校将最迟于4月2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证邮寄至考生报名时所登记地址,请注意及时查收。
2. 对高考总分超过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报考志愿和我校各艺术项目招生人数,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项目择优录取。
3.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可与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也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招生办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Email:ouczsb@ouc.edu.cn
监察处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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